【湖南*长沙】扬尘污染整改不力 建筑工地将被纳入“黑名单”
星辰在线6月19日讯(星辰全媒体记者 夏晓澜)
工程建设扬尘已成为城市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,对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影响。今天下午,星辰全媒体记者从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了解到,为持续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长沙市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要求强力控制扬尘污染,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扬尘控制标准,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治、限期整改,实行经济处罚、媒体曝光,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。对整改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建筑工地,纳入建设领域“黑名单”管理。
安装扬尘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落实“5个100%”
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第一责任人,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。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。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方案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,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落实管理。
同时,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应安装扬尘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,以园区、内五区为重点,力争年内实现全覆盖,望城区、长沙县、浏阳市、宁乡县可参照执行。新建工地应在土地平整施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,并与长沙市住建委管理平台联网。长沙市住建委根据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实行预警预报,督促建设、施工单位加强扬尘污染控制,抑制扬尘污染,将施工周期扬尘污染控制相关资料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之一。
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“5个100%”(100%围挡作业、100%场地硬化、100%车辆冲洗、100%覆盖、100%湿法降尘)监管公示牌,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。
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美观要求
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“5个100%”(100%围挡作业、100%场地硬化、100%车辆冲洗、100%覆盖、100%湿法降尘)监管公示牌,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。
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美观要求
据星辰全媒体记者了解,《指导意见》规定,建设工地必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控制标准。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,符合坚固、稳定、整洁、美观的要求,中心城区、主城区范围及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.5米,其他城区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.8米。
施工现场内道路、加工区、办公区、生活区必须设置合理并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,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。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、积土。施工现场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;暂不施工的场地,应采用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遮阳网覆盖,或采用灌木、草皮等进行绿化。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,严禁土方开挖、回填、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,并做好覆盖工作。
扬尘污染整改不力 建筑工地将纳入“黑名单”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长沙市环保局将牵头统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;长沙市住建委牵头开展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;长沙市城管局牵头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和消纳环境管理工作。
区县(市)要组织住建、环保、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。加大对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不作为的查处力度,对监管不力、落实不到位的监督管理人员追究责任。对整改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建筑工地,纳入建设领域“黑名单”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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